影史评价最经典的电影英雄形象。
《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芬奇先生荣登榜首。既不是漫威类型的超级英雄,也不是一个打十个的硬汉类代表的施瓦辛格类型,甚至也不是学富五车,家庭优渥,以身作则教育的优质中产类型,偏偏就是格利高里派克饰演的芬奇先生。
注意这里评价的是英雄形象,而不是英雄父亲形象,所以这个当选的含金量之高几乎登顶。
除了经典性本身就相当限制入选资格,没有年代感肯定谈不上经典,格利高里派克本身具有银幕内外的完美人格化的统一性,也为他的当选赋予了足够了说服力。
回到文本人物中来。
最为深入人心的经典英雄形象,也就落实到了普通人的基本信仰。
他没有富可敌国的财富,在经济危机的1932年,他连保证家里的温饱都还勉为其难;也没有大杀四方的功夫或力量,被反派吐口水在脸上也没有发作报复,即使他是个神枪手,也仅有一次是射杀一条镇上流浪的疯狗,且还酝酿了很久;他有一定知识和专业,但也并不是天才型,动辄拯救世界的主角光环加持,他只不过是个小镇上的律师,最擅长的是为红脖子们拟一个毫无破绽的遗嘱;他都没有一般影片里的大男主具有的异性吸引力,群芳环簇,然后坐怀不乱的君子之风,通篇就没有表现出他对异性有多大的魅力吸引,只不过是彬彬有礼而已;说他执着于事业,他甚至都没有足够有说服力的成功案例,即使他坚持不懈地为一个黑人嫌疑人辩解,最终还是败诉,导致黑人越狱而死;说他是一个 成功的父亲吧,其实儿子不听话躲在树上,他叫他下来吃饭都做不到,临睡前给女儿读读书,还被学校老师耻笑,他忙于工作和生计,能陪孩子的时光并不多,导致儿女们经常跑出去野,探险,还面临危险。
他中年丧偶,经济萧条之际,也只能勉强维持生计,儿女淘气,他也没有更多时间陪伴,他竭尽全力打一个官司还失败了。镇子上的白人们厌恶他,嫌弃他,围攻他,甚至袭击他的子女时,他都没有第一时间在场,营救孩子们的还是一个公认的疯子;黑人们几乎拿他当救星,可惜他也没能通过法律打赢官司,辜负了当事人全家人的信任和膜拜。他最后做到的仅仅是,在警长的强势暗示下,默许了反派之死是自己误杀的糊涂说法,为了给“疯子”或“儿子”免责。
就是这样一个几乎无能为力的平凡人,却成为了影史上最为闪耀夺目的经典英雄。
因为他作为一个平凡人的坦然,他的坚持,他的勇气,他的公允,他在黑人死后的深切的自责和羞赧,他对白人群体傲慢与偏见的痼疾的深刻洞见和自省,在那个萧瑟的大萧条时代,他的人性光辉闪烁着温抚人心的力量。
他对不能杀死一只无辜的知更鸟的朴素认知,使得他对孩子们乃至对观影者所传达出来的信息,是那么的掷地有声。超越时代,超越肤色,超越阶层,超越伦理,人,生而平等。
他允许他的孩子们从小就对他直呼其名,这就是平等的开始;
大萧条时期,他为镇上的平民几乎免费打官司。收入仅为一袋土产品,他毫无居功,坦然笑纳,垂范给孩子们什么叫做诚实,他说,咱们家没有钱。
儿子怂恿他去踢足球,因为他以老了为由不去,儿子执意蹲在树上不吃饭。他由着儿子,超越一般伦理片好父亲为了孩子啥都豁出去的设定,老了就是老了,踢不了就踢不了,不丢人。既然平等对待,我不强求你,则你对我也不能强求;
女儿在学校打架,老师甚至嘲笑她的阅读能力。他也能一笑置之,咱们晚上继续阅读吧;
即使他是神枪手,也从不在人前及孩子们面前炫耀,即使射杀一只疯狗,他也踌躇再三,掌握生杀权力,需要何等慎重;
面对汹涌而来的持枪拿棒准备擅自处死黑人嫌疑人的白人群体,他泰然自若守在门口,正襟危坐,据理力争。待干戈平息,他第一个告诉的是身后房子里的当事人,没事了;
在法庭上,他独自面对偏见上头的绝大多数,细数逻辑证据,侃侃而谈。但偏见的力量终究黑云压城。败诉后,他还鼓励当事人继续上诉。他能发现黑人嫌疑人的无辜,也能体谅控方诬告女子的不易,尽量不当面揭穿,保持体面。直到黑人死后,他才崩溃,第一时间跑去告知并安慰贫困黑人家庭。即使于事无补,且加剧与白人群体的隔阂。他也当仁不让;
被反派白人父亲一再挑衅羞辱,且将口水都吐在脸上。他也没有发作,因为他从不迷信暴力,他坚持的是他自己的真理和原则。个人荣辱并不介怀;
他在最后的妥协,似乎背离了他坚持的法律真相,然而恰恰说明了他在一个律师的身份之外,还拥有着普通人的良知和情愫,为了避免让那个被偏见封锁了多年的,然而却善良勇敢的BOO,遭遇无妄之灾,就好像暗合着东方信奉的因果报应,在警长的坚持下,他选择了沉默。他并不是一个冥顽不灵的教条分子,或者诛十族耐我何的为所谓理想坑害亲人的殉道者。他只不过是平凡的父亲,普通的知识分子,有责任感,有良心,摒弃傲慢与偏见的的,能坚持初心的大写的人而已。
影史垂范,平凡的英雄,当如是而已。
2023年7月5日
17:58
种族歧视,是指根据种族将人们分割成不同的社会阶层从而加以区别对待的行为,即种族与种族之间的歧视。统治阶级根据种族和民族的特征,划分人们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敌视、迫害和不平等地对待其他种族的行为。 我想象不出被歧视的人们生活多么恶心的环境里。因为我认为在不了解别人的情况下,仅凭肤色来判断是多么可笑。警长选择忽略事实,也不愿打扰一个平静的精神病人,这是对一个弱势者的真正的关怀,就像律师对孩子所说的“你无法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但我认为还是应该多站在对方的角度看问题,比如当你想对别人给予帮助你应该想想怎样才能使对方和自己都觉得舒服,这就是不一样的角度做出的事情结果完全不同。 这部好电影,使我。受益匪浅
1、百年电影英雄第一 2003年,美国电影学会评选出电影史一百年来的50个英雄和50个恶人,1962年的影片《杀死一只反舌鸟》中格利高里•派克(Gregory Peck)饰演的律师阿提克斯•芬奇,成为电影百年史上的第一大银幕英雄,力压詹姆斯•邦德和印地安纳•琼斯。派克曾声称他最喜欢的片子是《罗马假日》,但他又说,只有《杀死一只反舌鸟》才最接近他的内心,是他演艺生涯中的高峰。 影片故事背景是上世纪30年代中期的经济大萧条时期。芬奇是美国南部阿拉巴马州梅岗镇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律师,出身中产世家,妻子已经去世,他在黑人女佣卡布妮亚的帮助下,照料着一双儿女:杰姆和斯科特。芬奇沉稳睿智,幽默风趣,为人正直,充满道义感,经常不计报酬地为穷人主张权利伸张正义。坚定的平等信念,更使他成为小镇上为数不多的反对种族歧视者,不计个人安危地坚持并致力于种族平等。 黑人汤姆•鲁滨逊被指控强奸了一名白人女子,芬奇受地方法院委托,出任汤姆的辩护律师。这在种族歧视十分普遍和严重的年代,有着英雄般的光辉。当然,他本人及家人都成了种族主义居民发泄愤怒的对象。 派克2003年6月11日去世,《纽约时报》在他的讣告中称:“派克和芬奇是一个完美的混合体”。派克本身就是一位同情黑人民权运动的积极参加者,得知《杀死一只反舌鸟》的导演罗伯特•马利根“芬奇”的人选是他时,他高兴地说:“我乐于从命。我觉得自己不用费很大的劲就可以和角色认同,不用任何表演就可以置身于芬奇的地位。同时,我觉得自己好像完全认得那两个孩子。”的确如此,影片中很难找到派克表演的痕迹,他就是律师芬奇,他就是杰姆和斯科特的父亲。 2、小说《杀死一只反舌鸟》 (《To Kill a Mockingbird》) 电影改编自美国作家妮尔•哈珀•李1960年发行的小说《杀死一只反舌鸟》。小说甫一出版便获得巨大成功,并成为美国现代文学的经典。次年,该作品荣获普利策小说奖。阿提克斯•芬奇,被认为是种族正义最不朽的小说形象。 《杀死一只反舌鸟》对美国宗族主义,包括种族、阶级和宗教有着洞若观火的描述。事涉种族歧视与滥判无辜的严肃议题,文风却风趣幽默、纯朴和暖。极大原因得益于小说的儿童——芬奇的女儿斯科特——叙事视角。其视角和语言的儿童化,使得这个故事的进入门槛不高。斯科特性格活泼,毫不多愁善感,是个很棒的讲述者。她伶牙俐齿,口若悬河,还带着些稚气的幽默。随着情节的深入,故事逐渐变得深沉和沉重,特别是通过对梅岗镇种族不平等者们的对抗和野蛮渲泄的描写,作品的社会批判性得以突显。作者哈珀•李虽然隐在小姑娘斯科特身后,把理解和结论的空间交由读者,但其对社会和政治问题无疑是勇敢直面的。汤姆在被问到既然无罪为什么还感到害怕时,他说:“如果你也是像我这样的黑人,你也会感到害怕的。”——黑人就等于罪恶。现实是现实最强有力的批判者。“假设,最坏的假设:所有黑人都撒谎,所有黑人都不道德,都不可信任,连女人也是,那这个社会就彻底失去了平等。”芬奇在法庭上痛心地说。他恳请检察官和陪审团尊重事实、维护人类和法律的尊严与平等,让法庭——国家最重要的天平,不带偏见地对每一个人平等,“以上帝之名,尽你们的责任;以上帝之名,相信汤姆!”但显然,芬奇一己之力撼动不了制度的固疾、偏见的大山。 在英语系国家,《杀死一只反舌鸟》常被纳入学校教材中,大概是二十世纪美国最广为阅读的有关种族主义问题的书籍。 3、“反舌鸟”、“鹣鸟”、“知更鸟” 《To Kill a Mockingbird》中的“Mockingbird”,拉丁学名为:“Mimus polyglottos”,中文名“小嘲鸫”,或称“反舌鸟”、“模仿鸟”。主要活动于美国德州附近,以及加拿大、加勒比海区域,是一种善于模仿各种声音的鸟,所以芬奇说反舌鸟只是用“它们的心唱歌给我们听”。年轻时芬奇是个神射手,他忠告用气枪打鸟的孩子们:“鹣鸟(bluejays)你们尽可以打,但是要记住,杀死反舌鸟则是一种罪过。” 鹣鸟是北美很常见的一种鸟,通常被认为是残忍的害鸟。 从比喻意义上理解,“杀死一只反舌鸟”,便指杀死无辜的人。作品中的“反舌鸟”,既指亚瑟•布•拉德力,也指汤姆。前者在小说和电影中都很少露面。传说中他被残暴父亲毁容,形貌恐怖,昼伏夜出。在孩子们的心目中,布就是“恶魔”的代名词。但布除了不断地在一个树洞里给孩子们放置各种神秘、陈旧的小礼物,还为杰姆缝补裤子,在鲍伯•尤厄尔报复伤害斯科特和杰姆时,奋不顾身出手相救。汤姆原本是一个在种植园工作的诚实黑人,乐于助人,却被诬陷犯有强奸罪。庭审中,芬奇证明汤姆左手自小伤残,根本没有能力对梅亚拉施暴。通过庭审,实情其实已经昭然若揭:梅亚拉勾引汤姆未遂,被父亲鲍伯发现,挨了父亲一顿痛打,然后反诬汤姆。尤厄尔一家是镇上最贫穷的白人家庭之一,鲍伯又是个酒鬼,几乎是小镇的人渣代表,但他们是白人,就可以在没有医学证明的情况下,轻易诬告一个黑人。汤姆被判有罪,对上诉绝望,逃跑时被射杀。这只“反舌鸟”的命运,将种族歧视政策的黑暗暴露无遗。因肤色获罪和丢命,无疑是罪恶吞噬良善无辜。 不少中文版本中,把“mockingbird”译为“知更鸟”,是误译。 4、黑人民权运动 刘瑜在《民主的细节—美国的“四项项基本原则”》中写道:“每个国家都有他自己的伤疤,美国政治最大的伤疤之一,是它的种族主义问题。”种族主义可以说是美国最严重的罪恶,直到上世纪50年代初,美国黑人在公车上还必须把前面的座位让给白人。1955年在蒙哥马利市,黑人就以全面罢乘来反对公车上的黑白隔离措施。 黑人民权运动的高峰出现在1963年8月,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博士在华盛顿林肯纪念馆前广场,向25万人发表他著名的演说《我有一个梦》,“I have a dream” ——金博士不断重复他对于黑人、白人有一天能和平、平等共存的愿景。集会所产生的舆论压力,终于迫使美国国会在翌年通过《1964年民权法案》,宣布种族隔离和歧视政策为非法政策,从而结束了美国自立国以来长期的黑白种族隔离政策。 由此可见,在《1964年民权法案》出台之前,出现《杀死一只反舌鸟》这样的文学和电影作品,其意义何等伟大。一部伟大的作品和一个伟大的时代同生。《纽约时报》的芬奇讣告语中,也提及这部作品和那个时代的胶着关系:“(《杀死一只反舌鸟》)真诚地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那时,公民权利运动正开始引起全民族的关注。”美国国会图书馆认为《杀死一只反舌鸟》是“文化上非常重要”的一部电影。 “反舌鸟”之于美国民权运动,就像一只报时鸟。在派克凭芬奇一角夺得奥斯卡“最佳男主角”的第二年,即1964年,西德尼•波蒂埃(Sidney Poitier)以《田野里的百合花》成为奥斯卡历史上的第一位黑人影帝。一黑一白,也将当时好莱坞激进的自由主义政治意图彰显无遗。 刘瑜在前述那篇文章中还写道:“如果大家留心看好莱坞的电影,会发现导演一般不敢轻易把黑人塑造成反面形象……黑人总是代表着一个勇敢,正义、智慧的形象。”哈哈!被“政治正确”约束得谨小慎微的好莱坞导演啊,回看1964年,其实好近。 5、非题外话 作品中的还有一位黑人,芬奇家的女佣卡布妮亚。她受过教育,完全不像一般佣人那样溺爱孩子,她对斯科特和杰姆很多时候比他们的父亲还要严格。而显然卡布妮亚很受芬奇和两个孩子的敬重。 斯科特和杰姆除了直接观摩了庭审的全过程,见证了父亲的缜密、睿智和勇气,更是陪伴父亲经历了这个艰难的过程,一同承受了小镇居民的仇恨和偏见。万圣节之夜,甚至直接成为报复对象。但这都没有扼杀他们发现和欣赏善的眼光、护守正义的良知、直面人之恶和社会之罪的勇气、修正自己偏见的意识。斯科特和杰姆成长的脚步会一步步合上父亲善良、平等、正直、勇敢的步伐。 (请勿转载)
太出人意料的法庭电影了,居然是从儿童视角拍摄的。前1个小时几乎以为是“伴我同行”,事实证明这个长铺垫还是很必要的。老电影的起承转合感明显,格利高里·派克太让人想嫁了。不要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全部做的只是唱歌...
1.偏见是一股不可抵抗的力量,令人无所适从;2.儿时的恐惧只不过是大自然的虚幻,长大以后面对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恐惧;3.镜头语言极佳,光影下令人惴惴不安,那是儿时的经历;4.不要杀死一只知更鸟,亦不要去伤害一个善良的人;5.“你永远不能轻易评论一个人,直到真正了解他。”
1.抛开作品的时代意义不谈,镜头语言太漂亮了,两条线平行铺开,叙事转场流利娴熟,片头尤其令人惊艳。近来看到最为叹服的开篇,一是本片,一是希区柯克的《忏情记》。2.庭辩戏力度没出来。3.你永远不能轻易评估一个人,直到你真正了解他。
这部戏没进豆瓣250真心太遗憾,看到那么多二星三星更是惊呆,我越来越不理解豆瓣了,哎,这是我见过最真实却最有力量的人物塑造,那些英雄那些黑帮老大,多少带有迷幻色彩,而派克先生,却用一种最文明的方式,藐视了歧视和暴力!
小孩子的戏很出彩。但是贯穿全剧的神秘主义和象征的东西分散了主题。
最伟大的人也无法对抗固执的偏见,但是最固执的偏见也无法对抗那些善意的人们心中的温柔。
镜头语言可称典范,镜头的转换多次运用叠加的效果;孩子部分的故事充满张力和悬疑色彩,吊足观众胃口;庭审部分与其他庭审片一样,不可避免的说教,煽情,好在时间并不长。
哇,没想到是这么好看。完全被格雷格派克迷倒加至五星(什么叫高“富”帅,看这里。比罗马假日还要有味道)。法庭戏出众不亚于史密斯去华盛顿或控方证人,精彩感人又不夸张,且辩论技巧一直在现在的律政剧中沿用。这是一个充满歧视和误解的社会,消解的过程值得我们用如此的影像来记录。
找不到任何一个理由杀死一只为你歌唱的知更鸟,也没有任何一个道理,只因为你的无知和偏见就去伤害一个温良的人,这个人在昨天可能是黑人,今天是性少数群体,明天又会是谁,只要针对少数人的偏见一直在,就会有知更鸟因此而死。
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握着偏见的子弹,不要轻易瞄准他人,不论他是黑人,同性恋,还是其它宗教的信徒。这些偏见都不是爱而是恶,它们只会让我们杀死越来越多无辜的知更鸟。
美国版《城南旧事》√ 太喜欢这种温暖又残酷的童年故事,真比脑残鸡汤好多了√
拍的不错,建议大家可以先看小说,如果你对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美国南部黑人奴隶和白人之间的阶级的矛盾感兴趣,可以选择看这部电影。我自己主要是先看的小说,所以看不觉得乏味,无论电影和小说,都是通过双主角路线,对人物进行塑造和刻画,明线是女主斯考特孩童的视角,女主孩童视角下对前半段做出人物框架的铺垫和整个电影帷幕的拉开,暗线则是男主阿蒂克斯,一个父亲的视角下的黑人奴隶不公正待遇以及司法机关陪审团制度缺陷,嗯,我个人认为最精彩的莫过于一个小时后的法庭辩论,有点和[辩护人]不相上下,当然结局,还是令人唏嘘的,这样也符合现实,一个有悲有喜的结局才是让观众觉得五味杂陈,回味无穷。最后说一下老电影拍得还是节奏比较缓慢的,而且孩童下黑白风格有点像鬼片风格,我读小说一直把马修叔和小李子代入男主,派克叔演也不错。
两条线索交错的太牵强,不论神秘效果还是悬念营造都很失败,最致命的是整部电影的负面力量太弱,导致沦为了彻底的说教。如果纯粹从儿童视点出发,以纯真的力量来看待平权这件事情,效果与意义的揭示必然要好很多。
派克太帅了!
我们唯一引为恐惧的只是恐惧本身,一种无名的、丧失理智的、毫无道理的畏惧心理;比恐惧更令人恐惧的是偏见;我们在银幕上目睹民主和正义的缓慢增长,可是我们在现实中无迹可寻。
【中国电影资料馆展映】并非惊悚悬疑片,而是关乎儿童,关乎父亲,关乎黑人,关乎法律与正义的一部佳作。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回忆童年时所窥视的成人世界的丑恶一面。独特的儿童视角让整部电影都变得紧张刺激好看起来。法庭戏虽略显说教,依旧打动人心。联想天朝律师现状不由叹息。伟大的影史经典!
初看以为是反种族歧视和恐怖悬疑的拼盘,只有当明白了1932年对美国意味着什么,明白了从国家经济崩溃到国民精神崩溃的大环境,才能领会原著小说和电影力图表达的,在艰难时世中坚持正义、善良、勇敢与爱的可贵。
历史意义大于电影形式。童年回忆的细枝末节异常精彩。
高潮的法庭戏固然不错,而更出色的是法庭外三个父亲所诠释出的父权压制。律师当然是那个最正派的角色,孩子以姓名直呼他的时候,很大程度上便是一种父权制度的暂时取消,这也为他后期帮助处于父权压制下的黑人做了很好的铺垫。第二个父亲,是布的父亲,虽然片中并没有出现他的身影,但正是这样的隐身才暗示出那个无处不在的父权。布因为反抗父权的失败,被永久的抹杀,他是父权受害者的一个侧面。第三个父亲便是原告女孩的父亲,以最丑恶的嘴脸展示出了父权最赤裸的样子。而原告女孩则是父权受害者的另一个侧面,因向父权妥协而失去表达自由的受害者。另一个有意思的对比来自警察口中疯了的罗宾逊与那只被律师杀死的疯狗,这个小细节颇为精髓。即使是伟光正的律师依然是以白人中心主义父权制度的同谋,黑人的死去,没有人脱得了干系。
C / 不太明白为什么要保留这个仅仅作为累赘文本存在的回忆叙述,给观众造成了很大的误导,最直接的弊端便是掩盖了本就存在的孩童/成人双重视角。好在依然通过叙事节奏的把控将这种视角张力勾勒了出来,童年夏日的散淡怪奇体验与成人世界空间分配严明的法庭戏形成了截然不同的时间质态。但缺陷仍在于,成人世界的部分被描述得过于规整,以至于无法将两个世界先拉开足够的距离再产生碰撞。结尾确实是扰动语气的妙笔:失措的孩童从厚重的茧中蜕变出来,与另一种寄生的、被召唤出的“幽灵”发生超时空的相遇。